Sunday, October 6, 2013

JOBS 喬布斯

JOBS(n.) - 工作,蘋果,喬布斯。



雖然我的工作跟電腦扯上了莫大的關係,我卻不得不承認我始終是個電腦及新科技白痴… iPhone 無疑是有一部,但iPhone4同iPhone4s同iPhone5同iPhone5S同iPhone5C其實有甚麼分別?哈,問錯人喇。如果你問我懂得哪個電腦界名人?我第一個會說Bill Gates,第二亦是最後一個,就是Steve Jobs。

Steve Jobs 令你聯想起的第一個形容詞是甚麼?不太了解Apple或Jobs的我,看這電影前,我會說「成功」。記得曾經男友說我做人不努力,迫我看了一本書(對,是迫!),書中講述多個成功人士如何發奮圖強,如何用上成千上萬的練習時數去master一件事。當中亦講述了Bill Gates的故事,就是說他如何「狂用」學校的電腦埋首練習寫電腦程式,追逐夢想,最後成功成為及穩坐全球首富之位。雖然不太記得他的整個故事,但我記得閱讀時充斥心裡的那個字 —— "Geek"!

"Geek" 通常形容極沉迷一件事(通常電腦)上以至缺乏社交生活的人。 正面來說,這是一個「為了__ __ ,你可以去到幾盡?」的問題。看過JOBS,更加證明了「為了__ __ ,你可以去到幾盡?」是適用於任何想靠努力收成正果的人。

盡(n.) - utmost, extreme

我是一個「平衡人」,「盡」甚少出現在我的字典裡。除了n年前跑100米短跑及追巴士之外,我想不起自己有甚麼博到盡的時刻。Steve Jobs的「盡」給我帶來很大的衝擊。

電影初段,年輕的Jobs 在一間電腦公司工作,為人極聰明,但同時亦極難相處。深刻的一句話,是他說 " I just can't work for other people!", 我相信這是香港無幾多個廿幾歲的人敢說出口的話。其後,他跟幾個朋友創立Apple computer,很「盡」地博殺找機會,不停打電話邀請有經驗的生意伙伴。因為他的「盡」,煩到一個Mr. Right出現了,一談之下被他的聰穎所吸引,加入一起擴充生意。

後來,Apple愈發展,Jobs變得愈「盡」,除了不斷創造可能外,說話更不留餘地,對不滿的員工一句 "Why are you still here?" 就把他們炒掉,最後,更一個一個地輸掉跟他一起建立Apple的老朋友。為了Apple,他可以去到好盡。我的生命一向以家庭朋友行先,所以當我見到JOBS在享受事業帶來的靚屋美女的同時,事實是眾叛親離,我感覺很不安。雖然佩服他的「盡」,但贏了王國,輸了朋友,值得嗎?實在見人見智。

再後來,公司決定把他踢走,另立門戶的他亦在其後擁有自己的家庭,可享天倫之樂。看到這裡,我才重新覺得他是人類,哈。當然,當他重新回到Apple後,Apple從新擁抱失落了的靈魂。我們這十多年看到的Apple,正正就是Jobs這時期努力的成果。

以電影的層面來說,略嫌電影中間有點拖延,而尾斷則缺了近代Apple產品的誕生過程,否則,應該會給觀眾多一點的親切感及滿足更多追隨新科技的好奇心。


Wednesday, October 2, 2013

About Time 回到最愛的一天

從前只會跟朋友成群結隊去看大製作的我,近年來因男友的關係,變得尤其愛兩個人去看劇情電影和愛情小品。畢竟男友由中學年代開始, 已有「戲王」之稱號 —— 獨愛一人看電影, 上甚麼就看甚麼。我最喜歡他大男人的幫我決定:「我們去看甚麼甚麼電影吧。」,因為現在的他所提議的電影總不會錯。今次,倒是不同的是他給我傳來《回到最愛的一天》電影的海報, 說 "I definitely won't watch this movie, ok?", 然後可惡地傳來一套不知名的驚慄片海報,"Let's watch this"。 玩野!?男友真知我心, About Time 海報上一大個Rachel McAdams幸福滿瀉的樣子告訴我這戲非看不可。



這電影有甚麼令已經從電影院走出來良久的我, 眼淚竟然繼續流?

電影講述一個英國男生Tim,跟他家中歷代所有男人一樣, 有穿越時空的能力。跟The Time Traveler's Wife 的故事不一樣,,他是自願穿梭時空去改變歷史。他向一個明天將離開的女生示愛, 女生告訴他最後一天才示愛實在太遲,他就躲進衣櫃回到過去(有點像超人躲進電話亭一樣),向女生提早示愛。哈,不過女生又提議他不如在最後一天時再示愛吧,真是人算不如天算。

但這才是他真正愛情故事的開始,走到倫敦發展律師生涯的他,在餐廳邂逅了他一見鍾情的Mary,二人情投意合,脫宅有望。怎知Tim為了回到過去替朋友改變同一晚發生的一個意外,錯過了本應遇見Mary的機會!但他當然未會放棄,千辛萬苦去碰運氣的他終於再遇見未見過他的Mary。為了追Mary,來回穿梭時空,屢敗屢戰,製造最美好的時光,過程惹笑。

如果我們的每個錯決定,都可以像Tim那樣,穿一穿時空就能修補,你說多好?Tim正正因為以為這樣可以修補所有遺憾,嘗試改變親妹糟透了的生活,怎知回到現在的時候,自己的女兒立刻變又得,得左!成了男兒生!原來他回到比他成為父親那刻更早的日子,使其後的命運有所偏差。嚇親的他,只好死死地氣,用另一個方法進行救妹行動。

整套電影輕鬆惹笑,而Tim跟Mary的愛情故事又甜蜜到不行,那故事的感動位究竟在哪?如果你以為這故事的結尾是Mary患重病,Tim想改變命運救她,結果失敗,所以我哭不成聲…那你就錯了。Mary沒有病,也未死,這不是《被偷走的那五年》,也絕不是一個驚天地泣鬼神的愛情故事。

不管你同意與否,我認為生活中最簡單,最原始的感情,最能觸及人心。人終雖一死,我所指的是Tim的父親。在Tim掛念父親時,他其實可以隨時回到父親還在的日子,跟父親對話。但Mary提議多生一個小孩,即是說,只要孩子一出世,除非他願意看見孩子們每次在他穿梭時空找父親後,都變成另一個人,否則,他就永遠不能再回到過去,真真切切跟父親相處。但是,Tim決定向前看,多生一個小孩。在小孩出生前,Tim 最後一次回去見父親。這時,父親帶他到小時候,畫面出現兩父子一起在海邊玩耍及嬉戲的情節。(故事在穿越時空的理論上有弊病,請盡量不要像看科幻片般深究) 那時,他們之間的父子情,最簡單,最真摰,最快樂。看到這裡,我的眼淚已經決堤。還有甚麼比能再親身感受小時父母單純地寵你,愛你的時光更感動?

其後,Tim聽取父親的意見,試著把每一天都一模一樣地活兩遍,不作任何修改,但第二遍要抱著欣賞及輕鬆的態度面對。慢慢,Tim根本不用再穿梭時空,因為他愛會了欣賞生活,接受生活的不完美。如果你的每一天都只能活一次,你會選擇怎樣活?(這是誰家的白痴把這個事實說成假設題?!) 對,你現在知道了嗎?你的每一分,每一秒,都只能活一次。你有抓緊生命去愛嗎?

Tim said, "I just try to live every day as if it was the final day of the extraordinary, ordinary life."

擁抱不完美,不是人人能做到。Tim 縱使有改變一切的能力,他卻選擇完美地擁抱這不完美的人生。

走出電影院,我這個因只顧買零食,忘了時間而遲到還要反轉發牢騷的人,不忘珍惜眼前人,對被黑面攻擊的男友說句對不起,讓每一天都是最愛的一天。